9月27日,铜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G210K1095+950米处时,发现一处在公路控制区内修建砖混结构建筑物工地。执法人员立即停车开展调查,经现场勘验,该建筑物为砖混结构约16.6平方米,距公路留用地仅0.5米,为当事人停放农业机械所建。对于执法人员的到来,当事人情绪抵触,以多种理由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耐心向村民讲解《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危害性, 并为其逐一分析了违法成本及后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解释和劝说,当事人逐渐消除了抵触情绪,终于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主动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物。
编辑:王晨伟
作者:张晓峰 习杰
近日,铜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普通国省干线路政执法大队在G210国道宜君淌泥河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起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砖混结构建筑物案件。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和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行“说理式”执法,成功处置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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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铜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积极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做好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路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也减少了群众损失。铜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注重全程说理,提升了执法“温度”,提高了执法效能。
主编:姚启明
文章来源:《综合运输》 网址: http://www.zhyszz.cn/zonghexinwen/2022/1013/729.html